2022年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二篇
2022年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二篇 2022年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一篇 一年来,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配合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民政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制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好基础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据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红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红岗区民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近10项80余条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首先,狠抓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根据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教育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地学完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知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与各街道党委、杏树岗镇、兴隆牧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责任状,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设立监督台,健全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形成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 其次,下大力气抓了民政法律、法规的汇总、分解工作。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对民政工作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做了统计、归类和分解,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包括《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民政局责任人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民政局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拓宽和延伸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坚持做到“五个公开”。一是全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责任人管理职责分开;二是办事法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四是办事结果公开;五是管理规定公开。 二、强化监督,规范运作,确保落实 憗推进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区15个村委会和104个居委会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抓住今年“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契机,起草了《红岗区民政局“爱心献功臣行动”方案》,并组织18个单位为12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为8户优抚对象解决医药费9450元,聘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民政助理共10人作为义务行风监督员,随时监督,反馈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使我区民政工作实现了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权限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的“四化”目标,使政府的扶贫政策在健康的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三、依法行政,统揽全局,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民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首先,把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举办法律业务学习40期,职工干部每人法律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并在窗口服务单位婚姻登记处做到了法律卷宗和各项文书都齐整无缺,档案保管合理,受到市民政局执法检查组的好崐评。同时,每项业务都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程序。 其次,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民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一是改革救灾款物发放形式,走自我积累脱贫致富的路子。二是积极发展经济,增强实力,变输血型救灾为造血型救灾。设立扶贫捐赠站,设专人管理,并将所发放的救灾款物都向民众公开,做到持证上岗,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学习。 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进行治理,培养和树立更多的先进典型,干部和职工依法办事,为我区的经济繁荣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2022年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二篇 2XX年,我市公安法制部门按照市局党委和上级法制部门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三项建设任务,深化执法监督工作,以“规范执法,促进和谐”为总要求,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法制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以后,我局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了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督导等工作。同时在法制科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市法制部门按照《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在案件办理、审核、审议等环节中,对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及其他参与研究人员提出的不同意见,如实记录,作为落实责任追究的直接依据。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头一年,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县市区局(分局)均成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如港北公安分局还出台了《港北公安分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根据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全市法制部门积极推动公安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创新执法制度建设机制,规范执法标准,严密办案流程,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积极帮助基层办案单位发现、总结、提炼、完善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和制度,确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指导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 各基层法制部门通过抓好执法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如港北公安分局实施兼职法制员制度、庭审旁听制度。一是推行《港北公安分局规范执法质量规定》。规定明确了办案民警、办案单位及领导、审核案件的法制民警之间的责任,规范了执法监督的程序。该规定推行以来,民警普遍感到有压力,以往执法中不够负责任,办案拖拉,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推行执法质量“通行证”制。规定民警评先、评优、晋职、提拔必须通过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的资格审查认定,取得“良好”以上执法质量成绩。使每名民警、每起案件都在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了案件的处理公开、公平、公正。 各级法制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20XX年市局法制科分别对《XX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安部《涉案财物管理意见》、贵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实施规则意见》和《公安机关执法大纲》进行修改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各级法制部门制定执法制度和执法规范,规范和约束民警执法行为。为规范对交通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市局法制科组织三个分局法制室民警与交警部门进行座谈研讨,出台了《无证及醉酒驾驶机动车适用行政拘留调查处理规范》;交警支队法制科制定了《涉法事项法律审核审批制度》等五个制度,同时还编写出版了《现场执勤执法指导手册》等3本书。港北分局针对刑事案件的情况制定了《港北公安分局取保侯审案件操作规范》。港南分局围绕着接处警、立破案、案件审核、服务、监督等工作,制定、修改了一批办案制度和操作规范。桂平市局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8个制度。 各级法制部门建立“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活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