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护栏加工项目换排班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金属护栏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阜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生态环境环境部制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金属护栏加工项目 项目代码 2109-370812-04-01-803301 建设单位联系人 郑文龙 联系方式 18254707777 建设地点 山东省(自治区) 济宁 市 兖州 县(区) 漕河 乡(街道)国大钢 结构有限公司院内 地理坐标 (东经 116 度 46 分 17.024 秒,北纬 35 度 39 分 49.997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12 金属门窗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6 结构 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其他(仅 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 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 门(选填) 兖州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843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2.4 施工工期 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 (m2) 3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1、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属于专项评价设置表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因 此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统一外 运堆肥处理,不外排。不属于废水直排项目,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 地表水专项评价。 3、本项目处在环境低敏感度区,涉及的物料主要是润滑油、水性 漆、切削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可知,油类物质临界量为 2500t、危害水环境物质临界量为 100t,Q<1, 环境风险潜势为 I,只需对评价工作等级进行简单分析。因此,本项目 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4、 本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 500m 范围内有重要的水生生物自然产 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 需要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5、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 需要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2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 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租赁闲 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 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同时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 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 目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和耕地;项目不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国 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3、 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租赁闲置 厂房进行生产,位于当地工业聚集区。交通便利,便于原料及产品运输。 项目所在区域水电供应充足,道路等基础设施齐全,项目配套制定了完 善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合理的处理 后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本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 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因此该项目厂 址选择是合理的。 4、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质保证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实行污染治 理、污水资源化与河流生态恢复并重的“三保险策略”。即以每个小流域 为控制对象,在综合采用工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点源再提高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清淤疏浚等治污措 施的同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闲置荒地及废弃河道,建立中水调蓄设 3 施,合理规划污水回用工程,实现污水就地资源化,非汛期污水不再进 入干线,彻底解决污水出路,减少输水干线水质污染的风险,同时,通 过人工复氧、湿地建设等措施对河流生态恢复过程进行主动干预,使之 向提高自净能力,改善水质,恢复自身应有的生态功能的有利方向尽快 转变,从而确保山东段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南四湖东平湖流域范围包括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莱芜市、菏 泽市 5 市全部区域。 为满足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要求,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划 分为下列三类控制区: A、核心保护区域指:南四湖、东平湖大堤、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渠 大堤和所流经其他湖泊大堤内的全部区域,没有大堤的区段以设计洪水 位淹没线作为大堤位置; B、重点保护区域指:核心保护区域沿汇水支流上溯 15km 的汇水区 域; C、一般保护区域指:除核心保护区域和重点保护区域以外的其他调 水沿线汇水区域。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 距离南水北调济宁段最近距离约为 35.85km, 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一 般保护区内,具体详见附图 4。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外排,不会 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产生影响。 5、项目与兖州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关系 兖州区主要水源地有东郊水源地、龙湾店水源地、西郊水源地、谷 村水源地、小孟水源地、大安水源地、新兖水源地、颜店水源地、兴隆 水源地,为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目前运行良好,未受到污染, 所有水都取自地下深层中砂孔隙水。 辖区水源地的划分范围为: 兖州东郊水源地(高庙〉为一级保护区:高庙村地外围井的外接多 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 200m 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 0.16km2。 兖州龙湾店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为以龙湾店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 多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 1 80m 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 0.17km2。 兖州西郊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西郊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 向外径向距离为 200m 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 0.51km2。 兖州兴隆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以兴隆水源地 1#井为中心,30m 为 半径向外径向距离为 30m 的圆形区域,范围为 0.0028km2。 4 兖州谷村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谷村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 向外径向距离为 100m 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 0.043km2。 本项目距离最近水源地为大安水源地约 6.1km, 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范围内。本项目在做好厂区各项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对水源地影响较 小,不会对附近居民饮用水造成影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