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桥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报告书
桂平市桥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桂平市桥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二年一月 桂平市桥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概 述 一、项目由来 龙门工业区位于桂平市西南部蒙圩镇,广西最大的平原——郁江平原的核心部位。龙门工业区西与白沙镇相邻,东至雷达山,南到郁江,北至蒙圩镇行政边界,距桂平市中心城区约13公里。龙门工业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51.1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472.99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64.21%,非建设用地面积1378.17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35.79%。龙门工业区的总体定位是:至规划期末,形成“木工机械-板材加工-家具生产-全屋定制-废料循环-造纸”的完整循环产业链,产业涵盖智能制造、轻工、绿色化工、新材料等。园区内轻工、绿色化工和新材料等产业热、电负荷需求较大。 目前,龙门工业园区无在运行锅炉及供热管网,近年来,随着龙门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的调整和园区新引进项目用热需求的增长,为避免各企业入驻自行建设锅炉,造成分散供热效率低、能耗高、污染重等问题,龙门工业园区统一规划,拟通过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方式,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园区发展道路。根据《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龙门工业区现状无供热设施,在园区东侧规划一个热电站(即本项目),以热定电,热电站的电,除自用后全部送至电网。园区经充分调研,编制了《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5年)》,2021年5月12日桂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项目于2021年11月4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平市桥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桂发改电力〔2021〕988号),项目代码2107-450000-04-01-647471。核准建设内容为:建设2×130t/h+2×220t/h高温高压CFB锅炉(其中一台220t/h备用),2×18MW+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1×30MW机组备用),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供热管网等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台130t/h高温高压CFB锅炉配2台18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2台220t/h高温高压CFB锅炉配2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1台220t/h锅炉+1台30MW发电机组备用),其他建设内容还包括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岛、除尘除渣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上煤系统、干煤棚、化水车间、化验楼、并网升压站,油泵房、循环水泵房、空压机站、配电站、脱硫控制间、高压配电房和综合楼等,工程总占地面积约98亩。 本项目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是为园区内各企业提供所需合格参数的蒸汽,并利用蒸汽压差发电,以热定电。同时,本项目掺烧处理桂平市桥裕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平桥裕纸业”)造纸过程中的泥沙(含大量纸纤维)及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泥沙及污泥总掺烧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本项目建成后将为桂平市龙门工业园的投资环境和加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项目特点 项目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规模为2×130t/h高温高压CFB锅炉+2×18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第二期规模为2×220t/h高温高压CFB锅炉(1用1备)+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用1备)。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特点如下: (1)本项目利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烧泥沙及污泥发电,选用山西低硫优质混合烟煤为主,也选择贵州低硫优质混合烟煤作为补充。泥沙来自桂平桥裕纸业(含水率40%),污泥来自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即桥裕纸业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水率45%),仅接收一般工业固废,泥沙及污泥的总掺烧比例不超过10%,年处理量约6.5万吨。 (2)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染因子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重金属、氯化氢、二噁英、NH3、H2S等,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电袋除尘+炉内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确保项目废气排放达标;生产废水大部分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部分经预处理后排放至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废水直接排放;运行过程中的飞灰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要求进行腐蚀性和浸出毒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炉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通过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3)项目建成后为产业园入驻企业集中供热,产生电量除满足自身生产用电外,剩余电量并入电网,同时可改善区域泥沙、污泥处置问题。 三、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为火力发电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7热电联产4412-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发电机组节能改造的除外;燃气发电除外;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矿瓦斯)发电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1年4月桂平市桥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桂平市桥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评价通过对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进行调查评价以及项目的工程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和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分析和论证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处理效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合理性。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防治污染对策。整合上述工作成果,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与相关环保、产业政策相符性判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四、电力第3条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属于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为鼓励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同时满足《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等政策相符,详见1.7.1章节。 2、与区域相关规划相符性判定 项目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规划相符,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热电联产规划相符,详见1.7.2章节。 3、“三线一单”相符性判定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项目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属于桂平市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详见1.7.3章节。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评价关注的主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