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巨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巨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巨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103-150123-07-01-599360 建设单位联系人 史海平 联系方式 13337101996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新营子村 地理坐标 (111度 59 分16.472秒,40 度 37分15.71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56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以上均不含利用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和林格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3342.09 环保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占比(%) 2.39 施工工期 9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R是: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已建成 ,其余未建 用地(用海) 面积(m2) 18896.5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总体规划(2020-2035)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盛乐镇的镇域村镇体系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确定镇区的发展方向,统筹安排镇区各项建设用地,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实现盛乐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充分考虑盛乐镇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条件的基础上,结合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本着合理规划、稳定发展、优化环境的宗旨,以历史和发展的思路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研究布局形态及其发展机制的合理性与适应性,努力实现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盛乐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盛乐镇总体规划2020-2035》,经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批准文号(和政字【2021】25号),规划明确在镇区规划范围内从事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以规划为依据。 规划范围盛乐镇指城镇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盛乐镇镇域规划范围为全镇行政区划范围,面积430平方公里,本规划称“镇域”。盛乐镇中心镇区规划面积3.89平方公里。本项目所在地本项目盛乐镇新营子村属于规划范围内。与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 本项目与《盛乐镇总体规划(2020-2035)》符合性分析 序号 《盛乐镇总体规划(2020-2035)》 本项目 符合性 1 第十五条 镇域村镇规模等级构规划 第一级为:中心镇区,规划期末人口规模2.6万人(不含和林新区云谷北部片区);第二级为:新营子、西沟门、灯笼素;第三级为:一家沟、前公喇嘛、古力半忽洞、大林坝、小林坝、六犋牛、姑子板、郭家营、七杆旗、郭保营、北倒拉板、哈拉沁、李家圐圙、喇嘛湾、郭家滩、段家园、中二十家、台几营、下土城。新营子村职能类型工贸型,主要职能工贸服务、农业种植。 本项目位于新营子村,属于盛乐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第二级,本项目为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工业服务。 符合 2 第三十一条 空间管制目标规划在镇域资源环境、城镇建设规划分析基础上,合理划分镇域和镇区发展的政策性分区或建设控制性分区,并提出相应空间管制措施,其目的是促进规划区内村镇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城镇形态和生活空间,引导村镇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空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利用电厂废弃物粉煤灰,在镇域资源环境合理资源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符合 3 第七十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 固体废弃物要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物尽其用,真正做到不产生二次污染。至规划期末,规划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有毒有害废弃物均处理至无害化程度。 本项目利用电厂废弃物粉煤灰,变废为宝,物尽其用,在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后。后真正做到不产生二次污染。 符合 4 第七十六条 “四线”控制规划 本次规划主要对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进行规划控制。 绿线规划:绿线包括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规划:蓝线为河流,湖泊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黄线规划:黄线为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具体包括:供电设施、电信工程设施、供热设施、邮政设施、环卫设施等。 本项目位于新营子村行政村,不属于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红线、不占用城市绿线、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黄线。符合盛乐镇 “四线”控制规划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盛乐镇空间管制目标规划、属于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盛乐镇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四线”控制规划,符合盛乐镇总体规划。 项目用地属于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规划图见附图4)。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符合性 ①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1 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呼政发〔2021〕15 号),呼和浩特市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91 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一)优先保护单元。共计 36 个,面积为 9723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 56.6%。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湿地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大青山、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和南部水土保持功能区等区域。(二)重点管控单元。共计 44 个,面积为 4562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 26.5%主要涉及到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或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以及矿区,包括城市建成区、自治区核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水环境超标区域、大气环境弱扩散区、集中连片采矿用地等。(三)一般管控单元。共计 11 个,面积为 2904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 16.9%。包括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新营子村,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本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和林格尔县电厂粉煤灰和脱硫石膏,建立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电厂固废资源。 表1 与呼和浩特市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空间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