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合肥市瑶海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
合肥市瑶海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目录 1 总贝lj- 1 -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事故等级-1- 1. 4适用范围一2一 1. 5预案体系一2- 1.6工作原则-3-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 2. 1应急组织机构-4- 2. 2应急指挥部-5- 2. 3指挥部办公室-7- 2. 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7- 2. 5现场指挥部-11- 2. 6应急行动工作组-11-3预警及信息报告-13- 3. 1信息监测-13- 3. 2预警分级-13- 3. 3预警信息发布及解除-14- 3. 4预警行动-15- (5)负责处置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实施救助、补 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 2. 3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 (2)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和协调联络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和专业应急救 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 (4)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向区各部门传 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协调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 救;(5)负责全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资源和信息的统计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演练、交流和 专业应急队伍救援能力评估工作;(7)承担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 府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最新指示精神。 (2)区委宣传部负责依法统一发布信息,组织协调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全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挥各类专 业应急力量、建立全区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综合研判生产安全 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前期的应急处置; (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以及船舶事故的应急救援。 (5)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协调、指挥区本级代 建的重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 (6)区农林水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农业机械生 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7)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以及 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有关单位 组织涉及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救助站、福利院、殡葬业 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9)区司法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后司法调解及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拨 付,依法依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地区 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12)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网吧、娱乐场所、旅 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 (13)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医疗机 构的应急救援以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的应急救治、医疗救护和 卫生防疫工作。 (14)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后人员医疗 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 (15)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小场所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 门维护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社会秩序。 (16)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负 责组织指导或协助商(市)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17)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 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 (18)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因 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 预防及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 (19)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所 需重要储备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储备和调运供应,督促指导 中小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20)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配合保障粮、 食用油和煤、电、油等重要原材料以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的有 效供应。 (21)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区管市政设施、园 林绿化的安全建设和燃气类应急管理工作。 (22)区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出租房屋 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 (23)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 动(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和 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 场治安、警戒以及人员死亡原因调查等工作。 (24)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和 抢险救灾工作,会同行业专业抢险队伍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5)交警支队瑶海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类应急管理工作,协 调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交通疏导 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 畅通。 (26)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以及对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27)区总工会依法参加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 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 实。 (28)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 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为区 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职 责,服从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 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各参与部门应当密切 配合,积极履行相关职责,为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 2. 5现场指挥部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 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人员由区 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地点由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 工作的需要确定。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迅速了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及 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将现场的 各种重要情况向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组织协调各应 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听取专家组和有关部门意见和建 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控制事态,防 止事态扩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执行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其他决策和命令。 2. 6应急行动工作组 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主要包括应急抢 险、警戒保卫、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专家技术等5个应急行动 工作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联动单位人员组成。 11 - (1)应急抢险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瑶海区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