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细则
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细则 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委统战部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县委统战部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部长郭兆芹任考核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统战部其他工作人员纳入考核对象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民族宗教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办公室和具体普法责任。 3.各办公室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好的方法。 (二)具体措施 1.对统战部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学法笔记不得少于50页。每季度对学法考勤、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践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网上监管平台公开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对未及时公开的执法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3.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市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四、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2021年4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统战部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照工作开展情况记入绩效考核系统。 附表:统战部普法考核细则 统战部普法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得分情况 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分)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查看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情况(7.5分),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情况(7.5分)。 各办公室 学习法治思想以及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查看学习安排、学习笔记(10分) 各办公室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 查看是否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7.5分);查看学习笔记及相关学习资料(7.5分)。 各办公室 深入宣传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活动信息、图片等资料(10分)。 各办公室 开展“12·4”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查看宣传方案、通知等资料(10分)。 各办公室 规范执法,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成效(20分) 全面实施权责清单 查看清单按要求公示情况(4分);查看是否按照要求落实,有无违规行使职权(6分)。 各办公室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查看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4分);有无超期公示、应公示而不公示情况(6分)。 各办公室 创新普法治理活动载体(20分) 深入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 查看五进的具体落实情况(10分)。 各办公室 落实治理工作责任 查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类方案、文件落实情况(5分)。 各办公室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查看各类阵地建设、宣传展板、宣传栏、横幅情况(5分)。 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