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北京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机构火灾,结合当前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全县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定期调度通报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组 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党办,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抽选专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使用电焊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四、整治措施 (一)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医疗机构新建、扩建、改造必须依法办理审核验收手续,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要通报住建部门。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服务的医疗机构,属地卫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要报告当地政府,抄告有关部门。 (二)全面开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单位自查和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医疗机构要完成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排查,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准确掌握相关消防安全状况,核实底数,完善工作台账,确保排查不少一家、不漏一处。针对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形成隐患清单,对账销号。 (三)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各医疗机构要对自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对涉及非法经营的,及时向政府汇报,函告主管部门,坚决依法取缔。 (四)开展集中约谈和隐患曝光。县卫生健康局将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落实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单位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联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全面清查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底数。根据整治重点,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医疗机构是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社会影响大。北京丰台长峰医院发生的医疗机构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实施领导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