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有关规定,为做好我街道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自治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和识别标准,对我街道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各村(社区)对县乡村振兴局按照《操作指南》梳理反馈的10类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要重点排查,着重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特别是要对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和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不符合的要逐户建立说明台账,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体外循环”。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一是要重点排查帮扶计划制定情况: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是要重点排查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户,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于已经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户,经村申报、街道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户尚未落实开发式帮扶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并按程序及时在全国系统中标识;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是否做好兜底保障。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排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条件。一是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回头看”: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消除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二是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排查是否符合消除风险条件,达到条件的按程序在全国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未达到条件的要加大帮扶力度,精准施策。各村(社区)要根据《操作指南》中监测对象认定风险消除的具体参考情形和不宜消除风险的情形,分析监测对象是否符合风险消除条件,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各村(社区)要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属于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即: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A类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经村申报、街道审核、县审定程序认定后,在全国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且暂不能风险消除。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各村(社区)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决防止出现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一是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的区域,以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社区)。二是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情形。要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工作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数据信息。及时在全国系统录入新纳入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并更新、完善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数据信息。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线上数据应用分析,线下实地核实核准,着力解决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切实提升数据质量。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要经村申报、街道审核、县审定后,市级汇总确认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向国家乡村振兴局书面申请,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二、工作方式 各村(社区)要采取“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开展集中排查工作。按照“4+2+2”网格化工作模式划分好网格,确定各级网格长、网格员、防返贫监测专员;使用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含广西防返贫APP,以下简称广西信息平台)开展排查工作,其中,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和风险消除时,使用“无纸化审批”模块审批,并生成一户一档电子档案。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培训(5月上旬完成)。5月11日前,召开现场推进部署会,举办培训班。各村(社区)实际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级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6月上旬完成)。6月5日前,各村(社区)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防返贫监测网格员、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等工作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中旬完成)。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9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于6月19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街道振兴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部署,统筹集中排查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工作,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推行“广西防返贫监测e申请”微信小程序,用好“2317(12345)平台”,第一时间核查核实农户反映情况,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三)强化调度指导。街道振兴办会组织业务人员到村(社区)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街道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调度,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实地抽查,对工作进展较慢、工作质量较差、问题数据较为突出的村(社区)进行重点跟踪指导。 (四)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排查工作要结合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 附件:1.工作清单 2.农户排查表 附件1-1 乡镇工作清单 工作阶段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 前期准备阶段 (5月10日前完成) (一)组织安排人员力量。 1.确定三级和四级网格长,明确工作职责。 2.组织乡镇包村干部等参与集中排查工作,按照“4+2+2”网格化工作模式开展入户排查。 (二)召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