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方案--安全防火技术
淅江其博削毛有限衣司1#车间、2#车间 3#车间、希舍搂 安全防火技术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浙江嘉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年九月 安全防火技术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浙江英博电气有限公司开发,位于丽水市水阁工业区南五路,交通 比较便利。 本工程为1#车间全钢一层,占地1455.64平方米,建筑面积1455.64平方 米,均为生产车间,建筑高度为10.4米,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 级,建筑耐火等级按二级设计,建筑抗震不设防。 2#车间为全钢一层,占地面积1455.64平方米,建筑面积1455.64平方米, 建筑高度为10.4米,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建筑耐火等级按 二级设计。 3#车间为全钢一层,占地面积2171.21平方米,建筑面积2171.21平方米, 其中G・H轴为配电房和厕所,其余均为生产车间,建筑高度为10.7米,本工程 钢筋碗部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建筑耐火等级按二级设计, 建筑抗震不设防。 宿舍楼为框架五层,占地面积为397.3平方米,建筑面积2145.24平方米, 其中第一层为餐厅和厨房,第二至五层均为宿舍,屋面层为楼梯间,建筑高度 19.8米,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建筑耐火等级按二级设计建 筑抗震不设防根据工程概况和施工现场特点确定现场布图的施工位置,以及建筑 施工的防火要求,为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大、小火灾事故,特制定以下安 全防火技术措施。 二、3T防赖导小爼萌职贵 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由项目经理张青梅任消防领导小组组长, 制订有关消防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消防小组成员每天要轮流检 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险情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小组领导。消防领导 小组要根据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高的特点,制订相关对策,落实消防措施,项冃部 成立一支由项目部人员和各班组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主要是能够突击处置施 工现场内的突发火灾事故,要求每个义务消防队员在队长的带领下做到定期学习 消防知识,遵守义务消防队的纪律。 组长 成员 留永水 程国英 兰利军 许海洋 谢海江 三、资弭程序 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台帐,做到动用明火有中请、审批手续,消防台帐做到有 专人进行记录,有关制度、手续做到齐全有效,动用明火做到有审批,动火时做 到有动火监护人。 消防设施、设备做到落实到位,根据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合理 布置消防器材。在办公室、食堂、仓库、木工间、总配电室,每层施工楼层楼梯 口放置1211灭火器,做到配齐数量,放位正确,固定可靠;做到定期对灭火器 材进行检查。 根据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的不同情况,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基础 阶段施工工程量大,重点防火部位为施工用电、木工间;主体阶段楼层比较高, 重点防火部位为施工用电和电焊作业地点以及楼层消防设施布置;各施工楼层装 饰阶段的重点防火部位为施工用电和电焊作业地点,特别是要严格加强对装饰各 班组的管理。每个楼层耍落实一个专管消防人员,每天上班和下班后要严格进行 检查,严禁电线乱拖乱拉和电线拖地现象的发生,进入施工作业楼层严禁吸烟, 施T现场在适当的地方设置吸烟处。 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 度: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 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 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 完整好用。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烘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 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乙烘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 得少于5米。 6、氧气瓶、乙烘发生器或乙烘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 则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8、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操作审批手续。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46-2005, 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0、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 灭火器(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器)。 11、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作业点的消 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12、严禁在屋顶动用明火熔化柏油。 13、发生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 防火警惕性。 15、定期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应立即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消防主管 部门汇报。 1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