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转正定级思想汇报
选调生转正定级思想汇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近期,单位对我进行了转正考察,回首扎根基层“蹲苗”的这一年经历,在摸索、适应、前进的过程中,身份的转变,牵引着心态的转变、指引着行动的落实,但是孜孜向学、服务人民、躬身实干的初心始终不变。 “研究生”转变为“选调生”,不变的是“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孜孜向学之心。初来乍到之时,作为一名走出“象牙塔”便入“机关门”,又跻身于基层广阔舞台的“三门干部”,因为理论学习不深、政策理解不够,面对群众的问题咨询,时常陷入无法解答的尴尬,面对基层复杂的矛盾纠纷,时常因为经验不足、资历尚浅无法化解。可以说,基层这个“练兵场”和“大熔炉”,毫不客气地给了我这个“新兵”一个“下马威”。在我陷入“能力危机”和“本领恐慌”时,回望习近平同志在陕北梁家河的知青岁月,种地、拉煤、打坝、过“五关”,他用“自找苦吃”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在基层锻炼的第一道标杆,激励我又重新燃起干事创业的信心。为了尽快转变身份、融入基层,我选择“清空”自己,发挥读研时的学习劲头和韧劲,重当“小学生”,学习应对各方面工作的能力。为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文件政策,我将《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理论著作作为“床头书”“手中卷”,用先进理论“充电赋能”,变“本领恐慌”为“本领高强”。为了过“语言关”,我在与基层干部群众的大量交流中,坚持多听多记,初步掌握了“武汉话”这一难懂的方言,听得懂群众在说什么,也让群众听得懂我在说什么,用实际行动消除和群众之间的语言隔阂。社区有位“能人”赵姐,是基层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我撰写选调生国情调研报告时,带我入户走访,了解村情民意、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教给我许多“接地气”“粘土气”“冒热气”的宝贵经验,为我突破工作困境打开了思路。 “学生干部”转变为“驻村干部”,不变的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服务人民之心。在学校担任“学生干部”时,我就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正式党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为人民服务为荣、以人民之心为心。参加工作后,根据组织分配,在社区挂职锻炼,成为一名“驻村干部”。从“学生干部”到“驻村干部”,从服务老师同学到服务基层群众,变的是身份标签,不变的是乐于助人、服务大家的赤子之心。与上学时的“有字之书”不同,基层的广阔天地,更像一本厚重的“无字之书”,在阅读基层这本“无字之书”中,我逐渐找到了驻村干部“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答案,那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人口普查、安全生产、防汛减灾等工作中,我主动当起“小喇叭”,在危房改造、还建安置、国土清查等工作中,我主动当起“技术员”。一件件、一桩桩实事好事,我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和人民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近,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暖心人、引路人。一段时间下来,群众和我熟络了,大家对我的称呼也从最初“那个新来的选调生”到亲切的“小张”,看到群众因为我的帮助发自内心洋溢的笑容,我告诉自己,为民服务的初心依旧“热辣滚烫”。在日复一日讲群众“土话”、看群众“脸色”、在意群众“心思”、与群众“打成一片”的过程中,我也更加深刻体会到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句话的意义和分量。 “理想者”转变为“实干派”,不变的是“绝知此事要躬行”的躬身实干之心。读书求学二十余载,相信每一位研究生都有自己的“诗和远方”,我也不例外。作为一名法律硕士,求学期间我便立志,要为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要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光”。但在基层参与普法宣传、征地拆迁、信访工作办理答复等多项工作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法律条文与社会生活、“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冲突和差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寄语广大青年,“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在把法学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写在群众柴米油盐的过程中,我也逐渐找到了理论和实践、理想和实干之间的“平衡点”。一是认识“到位”,学法“提神醒脑”。法律素质的高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广大党员干部依法治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在工作中,我积极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帮助群众处理了许多揪心事、烦心事、难心事。二是坚持“到位”,用法“贯穿始终”。面对来访群众,由于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严密法治思维,使我能沉下心、俯下身、静下气、定下心,有条不紊地处理矛盾,把群众诉求一桩桩办好、一件件落实。三是实践“到位”,守法“躬身示范”。在基层工作时,偶尔也会面临一些利益与诱惑,但我在干事创业、破解难题中树立了更严格的纪律意识,在利益面前从未伸手,在诱惑面前从未失节,始终不忘以民为本、廉洁自律的原则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