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资格评价内容 类别 评价标准 分值 满分 得分 单项总分 (一)企业 履约 能力 (50分) 各类 人员 (35分)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18分) 园林专业职称 高级 每1人得2分 8分 中级 每1人得1分 8分 现场管理人员(7分) 园林专业职称 每1人得0.7分 7分 技术工人(8分) 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花卉园艺师 高级 每1人得1分 12分 中级 每1人得0.5分 办公场所 (1分) 自有产权或租赁的在闽固定办公场所(1分) 符合《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得1分 1分 工程产值 (14分) 企业近两年内累计 园林绿化工程产值 (14分) 50万(含)-200万元 得2分 14分 200万(含)-500万元 得4分 500万(含)-1000万元 得6分 1000万(含)-1500万元 得8分 1500万(含)-2000万元 得10分 2000万(含)-3000万元 得12分 3000万(含)以上 得14分 备注 1、各类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2、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人员同时有两证以上时,仅按其中一证评价计分。 4、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职称证书由福建省有权单位颁发的仅需提供职称证,由省外有权单位颁发的还需提供与职称证书相对应的学历证明。 5、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以及花卉园艺师技术工种证书需由人社部门颁发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相关证书须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可查。 6、办公场所是自有产权的,面积以产权证为准;租赁的,需提供租金的正式发票,面积以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内容来确认(初次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日前连续12个月的租金发票)。 7、园林绿化工程产值(含绿化养护产值),需附项目合同,以开具发票日期为准。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评价 内容 类别 评价标准 分值 满分 得分 单项 得分 (二)企业良好行为 (25分) 企业近1年内参与活动获得荣誉(14分) 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表彰、表扬。 一次得3分 3分 在闽参与应急抢险、灾后重建活动或省级及以上重大活动,且受到省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福建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委、政府表彰、表扬。 一次得2.5分 5分 在闽参与应急抢险、灾后重建活动或省级及以上重大活动受到福建省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表彰、表扬。 一次得2分 4分 参加住建部举办的园博会受到组织机构表彰的 一次得2分 2分 企业在闽承建的园林工程近2年内获得荣誉 (7分)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市政园林工程;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组织评选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一次得3分 3分 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奖。 一次得2分 4分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评定的园林工程科学技术奖 一次得1.5分 企业近2年内参加园林绿化技术工种大赛获得荣誉 (4分) 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人社部、住建部主办的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奖项。 个人获奖1分/人次,企业获奖1.5分/次 4分 参加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住建厅及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办的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奖项。 个人获奖0.5分/人次,企业获奖1分/次 备注 1、 企业参与活动受到表彰、表扬,参与企业须有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现场图片、新闻媒体机构报道等,仅提供资金或物资赞助而没有参与实质性活动的,不予评价计分。 2、 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单位的表彰、表扬,只取其中一项计分,不累计计分;其中当年各地举办的植树节活动算同一事件。“应急抢险、灾后重建活动”指发生台风、暴雨、地震等三类自然灾害,企业实际参与和园林绿化相关的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活动。 3、 同一工程项目获得不同奖项,只取其中一项计分,不累积计分(获鲁班奖、詹天佑奖除外)。获奖参建单位按50%计分。 4、 “省级或以上重大活动”指在福建省举办,省委省政府参与主办、协办或承办的国际、全国、全省性重大活动,在活动举办地组织开展的改善提升城市景观的园林绿化活动;植树节期间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园林绿化活动。 5、 参加园林绿化技术工种大赛的奖项需有相关奖项证书及文件作为认定依据,个人获奖用于推荐所属单位的良好行为评价计分。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评价 内容 类别 评分标准 分值 满分 扣分 单项 总分 (三) 企业不良行为 (25分) 企业近一年内受到行政处罚 受到各级城乡建设、城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每次 扣2分 25分 企业近一年内存在欠薪行为 欠薪投诉,经查实后被主管部门通报,及时整改的。 每次 扣1分 欠薪引发群访,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后被主管部门通报,及时整改的。 每次 扣2分 欠薪引发群访,企业未积极配合清欠部门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经查实后被主管部门通报。 每次 扣5分 企业近一年内存在安全责任事故 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每次 扣5分 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每次 扣10分 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每次 扣20分 企业近一年内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 受到住建、人社、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每次 扣10分 园林绿化建设招投标中存在违法转包、分包,串通投标行为,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每次 扣20分 瞒报和提供虚假信息。 每次 扣20分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每次 扣20分 企业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每次 扣20分 备注 1、企业如实填报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以生效的行政处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司法机关等判决书为准,评价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 2、企业不良行为分值扣完为止; 3、安全责任事故等级以有权做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做出的处罚文件为准。 附件2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 申报承诺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号码: 1. 本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本企业代表资格,明确知晓并同意本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在福